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招商信息库首页 >> 社保 >> 办事指南 >> 佛山市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

佛山市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

2008-01-21 09:09:14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59  文字大小:【】【】【
简介:(一)、企业招用工人,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招工简章》到各劳动管理所申领《用工许可证》。《招工简章》的内容包括:(1)用人单位情况简介;(2)所招工种及用工形式;(3)招收对象 ...
(一)、企业招用工人,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招工简章》到各劳动管理所申领《用工许可证》。
《招工简章》的内容包括:(1)用人单位情况简介;(2)所招工种及用工形式;(3)招收对象、范围和条件;(4)用工期限及可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5)考核和录取的办法;(6)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携带哪些个人资料、证件;(7)其他必须说明的内容。
用人单位招用短期合同工不满两年的,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和填写《招用工审批表》、《招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办理用工手续和劳动合同文本鉴证。
用人单位招用合同制工人(合同期二年以上):
(1)用人单位填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佛山市高明区招工申请表》和《佛山市高明区招工花名册》。
(2)携带《佛山市高明区招工申请表》和《佛山市高明区招工花名册》、拟招用人员以下有效证件:① 本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② 职业资格证书;③ 学历证明;④计划生育证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具意见后的《佛山市高明区招工申请表》和《佛山市高明区招工花名册》及上述有效证件、体格检查表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和劳动合同文本鉴证。
各镇属企业招用工人由各劳动管理所负责办理。
(二)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调(流)动的工人,填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工人商调登记表》,双方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连同档案材料及《计划生育证明》,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各镇属企业工人在本镇(区)内的镇属企业之间调(流)动由各劳动管理所负责办理。
(三)用人单位需在电视、电台和报刊等各种媒体上报放、刊登招工(聘)广告,提交一份招聘的书面申请,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用工许可证》及不少于一式两份《招工简章》,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港澳台同胞就业证》。其办理程序是用人单位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和填写《聘用境外人员申请表》、《境外人员就业申请表》、《境外人员就业花名册》。并携带以下资料:
(1)聘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聘用单位与境外人员就业者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3)就业者的有效入境证件;
(4)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张;
(5)聘用的境外人员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加具意见送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港澳台同胞就业证》。
(五)办理职工退休及核发养老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的,由其所在单位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提前两个月携带:(1)档案材料;(2)户口簿(复印件);(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5张,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和核发养老金。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的,由其所在单位填写《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携带:(1)档案材料;(2)户口簿(复印件);(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5张。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职工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由单位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到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然后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携带:(1)档案材料;(2)户口簿(复印件);(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5张。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凡申领证书者,必须经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合格。
1、职业技能的报考与受理。
(1)大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培训中心的毕(结)业生申领证书,由学校提前两个月统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学员名册表》;学校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组织学生到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凭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书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证。
(2)职业技术培训社会办学单位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职业技术培训社会办学管理细则》(粤劳培[1993]100号)中规定的“办证要求”办理。
(3)行业、企业在职职工培训班,在开学一周内应将学员花名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学员结业,经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合格,由办班的行业、企业凭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书,统一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证书。
(4)自学者申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由申领者到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办理程序
(1)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从事技术等级证书、近期免冠二英寸黑白相片4张;
(2)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发给准考证;
(3)按通知日期、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合格者发给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
(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
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初次参加社会保险:
(1)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地税登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片1张;
(2)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3)填报《参加社会保险名册表》;
(4)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社会保险手册》。
(八)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之日起30日内办理;
2、带备《失业证》;
3、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一寸相片2张;
4、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登记证》。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更多

· 佛山市高明区劳动和社会...

推荐文章

更多

· 佛山市高明区劳动和社会...

热点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