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原则
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宗旨,按照“利益一让再让、服务一改再改、环境一造再造”的原则,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办理房地产权属审批、登记、发证;
2、建设用地审核报批;
3、项目用地报建;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5、办理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批;
6、办理土地、房地产交易审批、登记、发证;
7、申请开办矿场、办理《采矿许可证》。
(三)服务时限
1、办理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时限均为20个工作日;
2、集体用地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上报省、佛山市审批时间); 3、项目用地报建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
4、 办理土地招标拍卖时限为45个工作日(含招标拍卖公告法定期限30天);
5、办理原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时限均为10个工作日;
6、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限为5个工作日;
7、办理房地产(包括商品房、二手楼按揭)抵押登记时限为5个工作日;
8、办理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变更登记时限均为20个工作日;
9、办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时限均为15个工作日;
10、办理房地产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换证登记时限均为15个工作日;
11、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2、办理房地产权证遗失补发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3、办理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4、办理房地产租赁登记时限为3个工作日;
15、办理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
16、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的时限均为15个工作日(不含需招标、拍卖公告时间);
17、办理《采矿许可证》审批时限为40个工作日。
(四)保证措施
投诉机构:佛山市高明区国土资源局。地址:荷城区文昌路18号;
投诉电话:8823660
(五)违诺责任
违诺一次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违诺两次的工作人员,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凡造成违诺的人员,当年不能评上任何先进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