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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供水总公司办事程序

2008-01-19 12:04:2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93  文字大小:【】【】【
简介:(1)申请临时施工用水 ①提交临时施工用水申请报告、建筑红线图并说明建筑面积、施工工期。②施工临时用水使用到期而未完工的,须重新(续)办理用水申请。③临时水表有效期两年。 (2)申请正式用水 1)申报提 ...

(1)申请临时施工用水

①提交临时施工用水申请报告、建筑红线图并说明建筑面积、施工工期。
②施工临时用水使用到期而未完工的,须重新(续)办理用水申请。
③临时水表有效期两年。

(2)申请正式用水

1)申报提交资料:
①建筑平面图、红线图。
②企业性质资料(属外商投资项目提交投资额证明材料)。
③用水申请书。
④室内用水设计图(如无图纸可委托我公司设计)。

2)申请用水办事程序:
[用水申请] 审核→ 现场勘察→ [ 预付外管安装费] →施工→[结算] →验收 →通水 →建卡

3)安装工程验收:
为保证工程安装质量,按明府复字[1996]18号文件规定,必须选择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水管及管件。

安装工程验收程序:
① 用户在办理报装手续同时,施工队需带备该工程所用各种规格的供水管样板(长度约10cm)到质安科检验备案,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②施工单位报装后,进场安装时,质安科人员到场检查监督。
③工程完成后,需缴清全部工程款,持财务发出的验收通知与质安科联系,初检合格方可接水。
④工程验收时必须通水试验,每个水表必须编有用水户的住房编号。
⑤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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