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内拟建多个电排站
来自:佛山日报 2008-6-30
在此背景下,高明的水利工程如何规划布局,怎样提高建设标准?怎样加强内河涌的整治治理等问题都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近日,《高明区排涝系统及内河涌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形成(以下简称《办法》),计划用10年左右的时间规划建设一系列的水利工程。 “相比西江大堤的高标准建设,高明在排涝系统及内河涌整治方面要走的路还很长。”近日,高明区水利局局长臧继炎向视察水利的区人大常委会成员介绍时说,强降雨暴露出高明区排灌的主干河涌标准不高,过流能力大大不足,用于排涝的电排站设施残旧老化、存在排涝能力不足和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据了解,高明许多的电排站还是由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兴建。 为改变出现内涝的现状,臧继炎说,根据市政府新近颁布的《佛山市排涝规划(高明片)》和高明区的具体实际,结合其他地区在内河涌治理和排涝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由水利局起草了《办法》。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高明区内的排涝系统及内河涌整治工程建设范围:全市排涝规划所列表的、在高明新建或扩建的电排站、排水河涌及人工湖泊。根据规划,高明将在今后10年左右的时间内,建设包括秀丽河电排站、秀丽河河涌整治、富湾泵站等一系列水利工程。如在2008年到2009年,高明区计划重点投入资金建设秀丽河电排站和对秀丽河河涌整治。 《办法》还明确了内河涌两岸保护用地范围,秀丽河、西安河两岸20米内,其他河涌10米。河涌两岸控制开发用地范围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河涌规划和当地城镇建设具体划定,报区水利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河涌两岸保护用地和控制开发用地范围内的清障(拆迁)工作、河涌水污染治理由当地政府负责。河涌两岸截污工程应与河涌水系建设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和施工。
高明计划全面整治内河涌,提高排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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